经区政府研究决定,面向社会公开招聘社区工作者10名。根据疫情防控要求,采取择优面试方式招聘。
一、招聘原则
坚持公开、平等、择优原则。
二、招聘条件
(一)拥护中国共产党的领导,遵守国家的法律、法规,政治素质好,责任心强。
(二)品行端正,身体健康,热爱社区工作,具有一定的组织协调能力和文字写作能力。
(三)年龄18周岁以上40周岁以下(1980年6月28日至2002年6月28日期间出生)。
(四)具有全日制大专(含)以上学历。
(五)退役军人同等条件下优先聘用。
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人员,不得报名:
(一)受过治安处罚或刑事处罚的;
(二)有犯罪嫌疑尚未查清的;
(三)被原单位辞退或开除的;
(四)有违反其他国家法律法规行为的。
三、招聘步骤
(一)报名办法
采取网上报名的方式。鉴于疫情防控要求,应聘人员将简历发送至邮箱(xsqrlj@163.com),通过简历筛选,择优确定面试人员。
(二)报名时间
2020年7月?2日—?7月3 日。
(三)资格审查
面试人员接到电话通知后,在规定时间内携带本人身份证、毕业证原件及复印件各1 份,社会工作者报名表(自行下载填写并贴上近期1寸免冠照片)到象山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办公室交资格审查材料(象山区人民政府三楼)。
(四)面试
时间、地点待定。由象山区招聘领导小组组织相关人员对面试对象的工作能力及业务素质等方面情况进行面试。
(五)体检
根据面试成绩按1:1的比例从高分到低分确定体检人员。体检合格者予以聘用,若考生体检不合格或自动放弃,出现职位空缺的,按照考生面试成绩排名依次递补。
四、福利待遇
执行现行社区工作人员工资福利待遇标准。
咨询电话:0773—3835416
附件:象山区2020年招聘社区工作者报名表
象山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2020年6月28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