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宁波市交通运输局局属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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根据《宁波市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人员实施办法》等有关规定,经宁波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同意,宁波市交通运输局所属市公路与运输管理中心决定公开招聘事业编制工作人员。现就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招聘单位简介

宁波市公路与运输管理中心是市交通运输局所属公益一类事业单位,机构规格相当于副局级,主要承担全市普通国省道建设、公路养护、道路客货运输和场站、汽车租赁、公共交通、出租汽车、轨道交通运营、机动车维修与驾驶员培训、营运车辆综合性能检测、邮政安全等行业管理的行政辅助工作,承担全市公路建设养护技术审查和指导、公路网运行监测和服务保障、高速公路不停车收费系统(etc)发展等工作。

二、招聘原则和办法

招聘工作坚持公开、平等、竞争、择优原则,按照德才兼备的用人标准,采取公开报名、统一考试和择优聘用的办法,通过资格审查、考试、体检和考察等程序进行。

三、招聘对象基本条件

1.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法律和法规;

2.遵守纪律、品行端正,具备良好的职业素质;

3.具有招聘岗位所需的学历、资历、专业及技能要求;

4.具有适应岗位要求的身体条件;

5.具备岗位所需的其他条件。

四、招聘岗位、人数、专业、学历和范围及资格条件

详见《宁波市交通运输局局属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岗位及有关要求》(附表)。

五、招聘办法和步骤

(一)报名与资格初审

1.报名

本次招聘采取网络报名的方式进行。

时间:2021年7月21日9:00至2021年7月26日16:00。

应聘人员登陆宁波市考试网上报名系统(http://bm.nbrc.com.cn/),选择进入“宁波市交通运输局局属事业单位公开招聘网上报名”。在仔细阅读相关公告信息后,按要求输入个人信息,严格按照招聘所设条件进行报名。每位应聘人员只能选报一个单位一个职位,填报过程中请认真填写报考信息。逾期不再受理注册及报名。

应聘人员在按规定网上报名后,将本人简历和身份证、学历(学位)证书(国境外留学回国人员凭国家教育部认定的学历学位证书)、劳动(聘用)合同、单位出具的报考岗位要求的工作经历证明(应聘人员为事业单位工作人员的,需提供本单位同意报考证明)、党员证明、近期免冠1寸照片等材料的扫描件发送至邮箱nbsyzglj01@126.com,邮件主题请标明“应聘岗位+姓名+手机号”。邮件发送后请电话联系确认。联系人:刘老师;电话:0574-89183566,89183575。

2.资格初审

时间:2021年7月27日9:00至2021年7月29日16:00。

招聘单位对应聘人员的报考资格进行初审。期间报名系统不再对应聘人员开放。

3.查询并再次报名

时间:2021年7月30日9:00至2021年7月30日16:00。

已报名人员登录系统查询资格初审结果。通过初审的不能再报考其他职位;未通过的可再次报名并接受资格初审,资格初审在再次报名之日起1天内完成。

4.缴费确认

时间:2021年8月2日9:00至2021年8月4日16:00。

通过资格初审的应聘人员在规定时间内登陆宁波市考试网上报名系统(http://bm.nbrc.com.cn/),进行缴费确认。未按规定时限缴费确认的,视作自动放弃报考(在规定时限内缴费确认完成才算报名成功)。缴费标准:50元/科.人(浙价费〔2018〕21号)。

报考同一岗位缴费人数与招聘计划数比例不足3:1的,取消该岗位招聘。

5.下载打印准考证

准考证下载打印具体时间将在宁波市交通运输网站另行公告,请予关注。已报名初审通过并缴费成功的人员,在规定时间内登录宁波市考试网上报名系统,下载打印准考证(准考证请保留至考试结束)。

(二)考试

本次公开招聘考试采取笔试和面试相结合的办法进行笔试、面试均委托具有考试命题资质的独立第三方机构命题。

1.笔试

笔试的内容为综合基础知识和必须具备的专业知识。笔试总分均为100分,不足60分者为考试不合格,予以淘汰。笔试时间、地点和具体考试事项详见准考证,考生凭身份证和准考证参加笔试。

面试对象从笔试合格人员中根据成绩从高分到低分按1:3比例确定(不足比例的按实际人数进入面试)。笔试成绩和进入面试人员名单于笔试结束15个工作日后在宁波市交通运输局网站公布。

2.资格复审

招聘单位将在面试前对入围人员进行资格复审,具体时间、地点另行通知。

进入资格复审的考生携带本人身份证、学历学位证书和国(境)外学历学位认证书、劳动(聘用)合同、养老保险缴费凭据、单位出具的报考岗位要求的工作经历证明(应聘人员为事业单位工作人员的,需提供本单位同意报考证明)、党员证明、笔试准考证和近期免冠一寸照片1张等相关证件(证明)的原件及复印件参加资格复审。

证件(证明)不全或所提供的证件(证明)与招聘岗位资格条件不相符者,不得通过资格复审。不按规定的时间和地点参加资格复审者视作放弃。资格复审未通过或未按规定时间参加资格复审者不得参加面试。由此产生的面试空缺名额根据笔试成绩从高分到低分的顺序依次递补。

通过资格复审人员现场发放《面试通知》。考生凭身份证、笔试准考证和《面试通知》,按照规定的时间和地点参加面试。

3.面试

面试主要测试报考者口头表达能力、应变能力、分析能力、回答问题准确性和举止仪表等。面试总分为100分,不足60分者为面试不合格,予以淘汰。面试对象不按规定的时间和地点参加面试的,视作放弃面试,由此产生的面试空缺名额不递补。

4.成绩

考试总成绩为笔试成绩的40%和面试成绩的60%之和。在考试合格人员中,根据总成绩由高分到低分按1:1的比例确定体检、考察对象;总成绩相同的,按笔试成绩从高分到低分排序;总成绩和笔试成绩都相同的,增加考试课目。应聘人员可在面试结束3个工作日后登陆宁波市交通运输局网站查询面试成绩和进入体检、考察对象名单。

(三)体检与考察

参加体检人员在接到通知后,按规定时间到指定地点参加体检。体检标准参照《浙江省国家公务员录用体检标准(试行)》执行。体检不合格者淘汰。

体检结束后,招聘单位将对体检合格者的思想政治表现、道德品质、业务能力、工作实绩等情况进行考察。考察不合格者予以淘汰。

因体检或考察不合格出现招聘岗位空缺时,在考试合格人员中,按总成绩从高分到低分依次递补。总成绩相同的,取笔试成绩高者。

(四)公示与聘用

根据考试、体检和考察结果,经招聘单位集体研究择优确定拟聘人员名单,报宁波市交通运输局审核后,在宁波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网站、宁波市交通运输局网站上公示7个工作日。公示期满后无异议的,办理人事关系转移手续并签订聘用合同。在办理人事关系转移手续时仍将审核档案资料,若发现拟聘人员档案资料有不符合报考条件的,将取消聘用资格。

本次公开招聘咨询电话:

招聘单位联系人:刘老师,电话:0574-89183566,89183575。

市交通局联系人:应老师,电话:0574-89189042。

宁波市交通运输局

2021年7月9日

宁波市交通运输局局属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岗位及有关要求.pdf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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